从法院离开转入律师行业的法律人们,都有一段心理调适期,对大多数人而言,执业最大障碍就是从法官的裁判思维向律师的服务思维转变。
旷真乌鲁木齐分所的杨玲律师从离开体制内到加入旷真的近一年时间里,从好奇、怀疑,到信任,再到不断追求和践行着客户中心的理念,她是如何一步步转变的呢?
▲旷真乌鲁木齐分所律师杨玲
01
从法院到旷真
2017年11月1日,从体制内出来的我正式加入旷真,初来这里,就逐渐感到这家律师事务所与其他律师事务所的不同之处:只做一个领域的同类型案件、先服务后收费,并且有自己的案件管理系统,这一点让我顿时感觉回到了法院的审判管理系统。
然而没过几天,我就发现旷真的结案要求很高,和法院的结案有很大的不同——
法院办理案件结案以有送达双方当事人的判决书、调解书或裁定书为终结,而旷真办理案件结案则以客户的全部实际回款等为终结。在法院工作八个年头,我深知有很多原告仅仅只是拿到一张胜诉判决,在执行中原告的权益不一定能得到全部保障,且最终原告权益得以实现的周期亦会很长。
就这样,我在好奇和怀疑的心态下加入了旷真。
02
在旷真办的第一起案件
我在旷真办理的第一起案件,便是一件标的额800多万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欠款时间一年。然而当时正值年底,法院立案、保全都比较困难,这让我觉得无从下手,同时,移交此案件的客户对旷真乌鲁木齐分所来讲很重要,第一批便移交近3000万的案件,做不出成绩是无从面对客户信任的。
正当我垂头丧气的时候,张超主任召集全所律师召开了一次案件讨论会,大家集思广益,最终形成了一种切实可行的办案方案——
2017年11月10日,移交案件;
2017年12月6日,与对手达成协议;
2017年12月19日,出具法院生效调解书;
2017年12月29日,客户收到首笔回款400万。
然而这起标的额800多万的案件,旷真的收益为零,确切地说应当是亏损,因为我们垫付了法院案件受理费,需要客户回款后才能将代垫费用收回。
之后办理了几件案件,同样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让我最记忆犹新、深有体会的是,每当客户回款与旷真的收益有冲突时,张超主任总是教我首先保证客户及时回款。
03
客户中心,是做出来的
在我刚刚处理的一起案件中,庭审上,被告某集团公司始终不认为是自己迟延履行付款义务,言语极其嚣张,认为原告的部分供货行为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是同一工程,是合同外的供货行为,而当我陆续举出一系列证据后,被告在证据面前不得不承认是自己迟延履行付款义务。
原本很顺利的庭审,我却在细节中发现被告内心是清楚自己违约的,是在故意拖延付款时间,被告极有可能在一审判决后提出上诉。被告的嚣张气焰让我极其愤懑,对于这种欠款人,作为从法院出来的我,最想走的路就是将其账户一直冻结,让法院判决,将生效判决书公布于众。
然而,一想到对方如提出上诉,本案至少要到明年中旬才能拿到生效文书,客户回款也要到明年,我还是选择了主动与对方协商,最终案件以调解书的方式确定付款时间,预计年底回款完毕。
加入旷真近一年,我从一开始的好奇、怀疑逐渐转变为信任,并努力追求。截至目前,累计为客户回款近3700万。
在旷真,我也不断理解、深化、并践行旷真的服务理念——客户中心,始终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立足市场,发挥专业、经验和品牌优势,与客户形成长期合作伙伴的关系,为客户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