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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刑法的我
毕业后做了八年的企业法律服务
大家都追星,有人喜欢周杰伦,有人喜欢杨幂、迪丽热巴,但我喜欢的偏偏就是“法外狂徒张三”的代言人,罗翔老师。他讲的案例里面,处处体现了法理与情理的冲突和权衡。
我一直记得他说过一句“法律要尊重民众的情感但要超越民众的偏见。”不仅有精英的理性,也有大师的悲悯视角与胸怀。所以,我对他的喜欢,可以说是“始于段子,陷于专业,忠于人品”。
但是到了大三选择实习的时候,大家都开始给自己的未来规划方向。不是想去公检法方向,就是想做一个刑事律师。偏偏这时候,我又被周光权老师的话触动:
“刑法是洞察苍生疾苦的眼……运用民法处理纠纷,法官可以调解,双方好商量;刑法下手最狠,所以最该保持谦抑,最该洞察苍生疾苦。”
是啊,刑法案例确实有意思,值得研究,但它却很沉重,那份沉重是当时的我无法负荷的。

大学时期的我
所以毕业后,我选择了一家综合性的,但偏向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律所实习。
我选择企业法律服务方向,主要是考虑到自己刚开始执业,是急需提升办案能力的阶段,相比个案当事人,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较强,不用我天天为焦虑的当事人提供“情绪按摩”,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办案中。
但说实话,我选择律所就相对“随意”了。毕竟也不能指望刚毕业时候的我,有多懂行业,或者多了解律所。所以,与其说我想选律所,不如说,我更想选一个适合我的带教老师。我考虑了3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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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品好,正直善良有原则; -
专业水平过硬; -
善于传授,这是最重要的一项。
其实对于律师来说,学习能力是最不可或缺的。我从刑法专业,转身到金融方向的企业法律服务,除了专业能力过关之外,对于行业知识的学习也是下了一番苦工。拿到了许多证书,当然,证书也只不过是我曾经学过的见证。
再比如,为企业设计法律风险控制方案,律师至少得知道企业法律风险容易产生在哪些环节吧,这就要求律师有合理的知识结构。

从事企业法服期间,我考到的部分证书
我的想法很简单:“一个人搞全流程,才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对接和沟通成本,如果我只做客户面的话,后面的交付怎么保证,我自己的专业怎么精进?”
但是,随着济南市场不断被开辟,我手头上对接的客户,管理的案件,逐渐从十多个,增长到百来个时,我这才明白了流程化的意义:一个律师的精力终究有限,你总不可能一个人同时去做百来个案子的全部环节,这样怎么都不可能保证办案质量。但是,如果把案件拆分成不同的阶段,每个阶段都由专门的团队去做,是不是就能实现案件团队作业,精细化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