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站在悬崖边,回顾自己与盗窃团伙的交易,那些非法收益如同悬在他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他因一时的贪欲而犯错,但旷真律师的辩护和法院的缓刑判决,让他体会到了法律的温度和人性的光辉。在旷真刑事律师团队的帮助下,当事人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主办律师 |旷真南京分所刑事团队
01 基本案情
王先生都在一直从事收废品的生意,今年初,他收到了朋友孙先生的电话,说有一笔生意要介绍给自己。原来就在前几天,孙先生和李先生等四人将目标锁定在园区内充电车位的备用电缆线上,而这些电缆线价值不菲,足以让他们一夜暴富。经过一番密谋,他们决定铤而走险,实施盗窃。于是孙先生联系到朋友王先生,并与其共同商定了回收价格。在金钱的诱惑下,王先生最终与四人达成协议。随后孙先生等四人将赃物交由王先生,并得到了11万余元的赃款,而这笔钱则被四人平分。王先生将其收到的电缆线做了二次处理,再次进行变卖,从中获得了另外的收益。受害单位在发现失窃后,很快向警方报案。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所有涉案人员都被警方传唤。王先生作为其中一员,也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取保候审的措施。面对突如其来的法律风险,王先生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他不想因为一时的贪念而毁掉自己的未来。在深思熟虑之后,他联系到了旷真律师事务所南京刑事团队,希望我们能够为他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
02 办案经过
在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和律师首先对案卷进行了全面调查和分析。经过阅卷发现王先生、孙先生等在整个案件中所起作用较小,获利较少,虽然盗窃金额巨大,但是整体来说主观恶意不大,并且相比团伙其他成员多次参与盗窃的情况来看,他们都仅参与一次。其次,和律师作为辩护律师,积极与受害单位展开沟通并表达歉意,希望对方可以谅解并表明当事人会予以赔偿。在和律师的多次努力下,成功帮助王先生、孙先生取得谅解书,并在对受害单位赔偿方面达成一致。最后,经过一审审理,法院认为王先生、孙先生情节轻微,并积极退赃退赔,取得受害单位谅解,依法判处缓刑,其他同案人员全部判处年限不等的刑罚年限。
03 案件结果
在旷真律师团队的努力下,最终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王先生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但获得了缓刑两年的宽大处理,同时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孙先生则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同样获得了缓刑两年六个月的机会,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人民币两万元。这一判决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宽容,给予王先生和孙先生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也对他们的行为进行了适当的惩罚。案件顺利办结,委托人王先生称该结果是未曾想到的,并对旷真办案团队非常满意,主动送来锦旗表示感谢。同案人员孙先生虽然没有聘请我所律师,但表明如果不是我所律师的帮助,根本不知道怎么去谈谅解,也很难争取到缓刑,因此也送来锦旗表达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