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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孩子归谁?律师建议抚养权可以这样争取

发布时间:2022-12-02
来源:旷真动态
编辑:市场品牌部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归属往往是双方最在意的问题。有的人担心离婚后,自己见不到孩子;有的人担心对方拥有抚养权后,会将孩子姓氏变更;还有的人担心不直接抚养孩子,自己年老后无人赡养......


离婚时,如果想要在子女抚养权上占据优势,不妨参考以下案例,看看旷真家事部律师是如何帮助当事人做好证据材料,再通过调解的方式,快速为当事人争取到满意的结果。


“感谢你们尽心尽力的调解,现在我不仅有地方住,俩孩子也跟着我,我这辈子也别无所求了。”这是庭审结束后,委托人王女士对旷真太原家事部的律师说的第一句话。她委托的离婚案件在第一次开庭后,律师就将她所有的诉求,都圆满调解解决。第二天,王女士还特地送来锦旗表达感谢。

- 基本案情

王女士和丈夫经朋友介绍认识,在2013年12月办理结婚登记。婚后,他们生育有一儿一女两个孩子。但好景不长,王女士为维持家庭开支奔赴异地工作,夫妻俩长年处于分隔两地的生活状态。等王女士在去年回归家庭时,却发现长期异地的生活已经导致夫妻双方产生隔阂,而且因家庭琐事产生的矛盾,一直都得不到有效的沟通和解决。家中开销也是由王女士一人承担,丈夫连孩子的学费都不曾支付过。矛盾重重叠加下,两人的感情彻底破裂。

王女士委托旷真太原家事部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希望争取到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以及婚内的一套房屋产权。



- 办案过程和结果

“你们就可劲折腾,就这条件,婚我肯定是不离的,不拖个三五年我不会罢休!”收到法院传票,王女士的丈夫很是激动。在主办律师第一次与对方沟通时,就遭到其恶劣的反驳。

主办律师立刻调整思路,与王女士进行联系。

“现在双方要孩子的意愿都很强烈,对方想拥有男孩的抚养权,调解难度很大,如果走到判决的话,结果可能就是一人一个孩子。”经过沟通,律师建议王女士:“但是,
调解和判决不同,至少还能有协商空间。如果咱们可以‘以退为进’,在您这一年来的经济补偿上做出让步,其他我都给您争取到。”

听完律师建议,王女士直接表态:“我真的是一分钟都不想继续了,只求赶快离婚。给他倒贴钱都行。”

随后,律师再次通过电话和王女士丈夫进行协商。从对方担心的探视权,以及孩子姓氏更改等角度着手,让对方放下顾虑,并初步同意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都给王女士。
同时律师给男方吃了一颗定心丸,就是会在调解协议中明确男方每个月3~4次的探视权。但丈夫依旧对双方的房产耿耿于怀:“你这律师就为她考虑,房子给她了,我住哪儿?”

主办律师对此早有准备:“您婚前也有一套房屋,想必您也不希望刮风下雨的时候,您自个儿在家躺着,孩子在外面没地方住吧!”丈夫沉思许久,最后在沉默中结束了这次沟通。

经过近10次的密集沟通,主办律师的调解工作最终也取得了良好成效。在调解的第三天,王女士丈夫最终松口,同意了王女士的全部要求。最后,
双方在法官的见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王女士顺利离婚并取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案件承办:旷真太原家事部


- 基本案情


李女士将案件委托给旷真家事部律师前,自己已经在法院开过一次庭了。因生活琐事,夫妻双方多次发生争执,不仅如此,李女士丈夫还经常对其实施家暴。李女士不想再忍气吞声,于是将丈夫起诉至法庭。

第一次开庭时,李女士没有委托律师,选择独自应对。结果对于自己的主张,李女士不仅没有提供出任何证据证明,庭审时的应对逻辑也十分混乱,法官甚至都不想让她发言。


第一次开庭时,李女士没有委托律师,选择独自应对。结果对于自己的主张,李女士不仅没有提供出任何证据证明,庭审时的应对逻辑也十分混乱,法官甚至都不想让她发言。
于是在第二次开庭前的晚上,李女士委托旷真家事部律师全权代理。面对这次开庭,李女士和第一次一样显得格外不安,甚至和律师说:“只要把孩子的抚养权给我,哪怕离婚之后让男方带着孩子都行。我最担心没抚养权,下半辈子就见不着孩子了。”

- 办案过程和结果

除了子女抚养权的争议之外,李女士离婚案件更加棘手的方面在于,法官并不愿意律师介入该案件。
因男方在当地有一定社会背景,法官担心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因此透露出把抚养权判给男方的想法。同时因李女士是再婚,之前生育的孩子正好是读高中的年纪,也需要一定的教育抚养费用,律师担心,法官会考虑李女士此前已经生育子女,其经济能力不足以再养一个孩子的问题。种种情况下,主办律师决定“请”出屡次“放鸽子”的男方,对离婚案件进行调解。

因为此前男方曾多次对女方施暴,最开始,双方都是在线上进行沟通。在确保双方见面不会发生冲突,主办律师和法官沟通后,争取到了双方到法院的调解现场,当面进行调解。
没有财产和债务纠纷,双方所有的调解都是围绕孩子抚养权展开。李女士和男方都在担心抚养权一旦给对方,就会再也见不到孩子,也担心孩子长大后不会“认”自己,因此都不肯妥协孩子的抚养权。除此之外,李女士还顾虑男方对孩子有家暴行为,怕年仅3岁的孩子,在男方的养育下无法平安成长。而男方则是顾忌离婚后李女士上门闹事,怕自己的父母担心。
考虑到双方的种种顾虑,为了最大程度保障孩子之后健康成长,以及与父母双方的接触交往,主办律师最终提议,孩子由双方轮流抚养。日常生活期间则实行一人一周的轮换,未来的寒暑假期间则根据假期来进行轮替,抚养费在抚养期间由各自承担。夫妻二人在思考过后,最终对这个方案都表示认可。在法官的见证下,签订完了调解协议。双方取得双赢的结果。

案件承办:旷真南京家事部

- 基本案情及办案结果

顾女士委托旷真北京家事部律师时,其丈夫许先生已经将其起诉至法院,离婚原因竟是为帮第三者“上位”。除了想离婚外,许先生更是要求获得二人唯一孩子的抚养权,理由是自己家庭三代单传。

顾女士对律师说:“这个日子我早就不想过了,财产分割上我可以让步,但孩子的抚养权我必须争取到。”

即便孩子已年满8周岁,一直和顾女士一起生活。但考虑到父母离婚对孩子的影响,为最小减轻对孩子的伤害,主办律师还是决定从证据着手,为顾女士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在和顾女士的详细沟通后,律师发现顾女士平时也有着较强的证据意识,心里便有了底。列举出了十多项的举证材料清单,开始了逐步进行整理。

材料包括1、孩子日常生活由女方照顾;2、孩子平日住的是姥姥姥爷的房子,夫妻二人的房子在相对郊区位置,不利于孩子之后的学习就读;3、孩子的衣食住行皆由顾女士负责,保存有详细的购买记录;4、和孩子学校老师的沟通,包括接送孩子上下学,都是由顾女士负责,有对应的聊天记录;5、顾女士收入稳定,可以负担孩子之后的成长;6、顾女士保存有男方出轨以及和第三者的聊天记录,其中发现小三存在怀孕后人为流产可能。证明如果离婚,许先生极有可能有马上生育的想法,但顾女士已经是高龄产妇,不会生育二胎……

在种种证据的实锤下,还没到开庭,许先生就应接不暇。对着厚厚的一叠证据材料,直接同意把抚养权给到了顾女士。经由法院出具的调解书,案件顺利结案。


案件承办:旷真北京家事部




通常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需要考虑父母一方实际的抚养能力、孩子的自身意愿等诸多方面。但是无论如何选择,尝试与对方心平气和地探讨,才更能帮助孩子适应离婚转变后的生活。


就算是对簿公堂,也大可不必撕破脸面,通过专业律师介入调解的方式,也能够将双方的矛盾降到最低。


协商、和谐处理纠纷,解决当事人的实际问题,旷真家事部律师将为您妥善处理抚养权纠纷,重新定义“家”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