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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战争”打响,律师助妻子成为“大赢家”

发布时间:2022-12-10
来源:旷真婚姻家事
编辑:市场品牌部

 

 

“司法公正,不负所托。”近日,旷真南京家事部律师团队收到了来自谢女士(化名)的感谢锦旗。结案后的谢女士显得格外激动与开心,在律师的帮助下,她不仅在一周内快速与对方调解离婚,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还取得了原本属于男方的一套拆迁安置房及12万元的经济补偿。案件结果远远超出谢女士期待,她表示委托旷真家事部律师,是她这一年作出的最正确的决定。

 

 

 

- 基本案情

谢女士和丈夫结婚后,始终同公婆一起居住。但因为两代人的生活习惯差异较大,婆媳之间一直矛盾不断。婆婆不仅重男轻女,对孙女不闻不问,甚至还经常对谢女士冷嘲热讽,说她“败家花钱”。对此,丈夫也一直站在自己母亲一方,责怪谢女士不但不出去赚钱,对于家庭也照顾不周。同时丈夫也受到母亲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对自己亲生女儿极其漠视,这一切都让谢女士绝望。压倒谢女士的最后一根稻草,是年幼的女儿生病在家,谢女士因为女儿病情提心吊胆夜不能寐,但是丈夫和公婆对孩子不管不顾,照常出去聚餐吃饭,留谢女士一人照顾孩子。

“女儿生病他们不仅不管,还指责我没带好孩子,现在我要离婚,他倒知道孩子的可贵,不仅要和我争抚养权,还让我净身出户,他们怎么这么狠心!”谢女士不断向律师表达自己对于婚姻的不满,期望律师能帮她解决所有问题。

 

为什么重男轻女的父亲,还会在离婚时争取女儿的抚养权?在开庭的过程中,主办律师就知道了答案——丈夫和其母亲咬定谢女士经济能力不足,无法抚养孩子,并想用女儿的抚养权为筹码,企图让谢女士自愿“净身出户”,不给其他补偿。

 

不仅如此,主办律师还发现,无论是争取孩子抚养权,还是分割房产,在证据上,谢女士都不占据优势。谢女士是“家庭主妇”,即便离婚后也只能和父母居住,由父母帮衬抚养孩子,自己并没有独立抚养孩子的条件;同时双方居住的房屋是婚前由丈夫购买,婚后也一直由男方还贷;家里另一套拆迁房,虽然谢女士的户口已经迁到房屋,但因为拆迁房没有产权证,也面临无法在本次案件中进行分割的困境。



- 办案过程和结果

“如果是判决的话,证据面我们不占优势”,主办律师打一开始就准备用以诉促调方式,来保障谢女士的最大利益。开庭前,律师就多次找对方进行协商沟通。一番调解后,对方本来同意给付2万元补偿金额,后来却在母亲的强硬态度下,拒绝给付补偿。

“必须要逐个击破!”主办律师调整了方案, 一边在庭上据理力争,告知对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包含的详细条款,用法律规定动摇其“不给补偿”的念头;同时庭后与男方单独进行协商沟通,从谢女士多年为家庭付出、保障女儿此后健康成长等角度展开调解,为谢女士争取利益。

 

经过主办律师十多轮的专业沟通和谈判,丈夫最终妥协,同意离婚后女儿由谢女士直接抚养。同时双方也在房屋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将拆迁房归至了二人女儿名下,再由男方补偿谢女士12万元。

 

家庭主妇群体在面对离婚纠纷时,往往容易处于弱势地位,但是她们对于家庭的价值与付出,也应该被看见,需要被帮助。面对这个群体的困境和压力,旷真家事部律师用专业力量,竭力为她们争取最大合法权益。

帮助处于婚姻困境中的当事人尽快解决争议,投入新的生活,我们义不容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