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项目经理卷入6000万工程刑案!旷真律师厘清刑民边界,审查批捕阶段无罪释放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旷真刑事辩护 编辑:市场品牌部
标签:串通投标罪
摘要:经手6000余万元工程的项目经理,工程已验收合格,却被发包方以"招标程序违法"为由推动刑事立案,从讨薪的债权人一夜变成嫌疑人。旷真刑事团队在审查逮捕的关键阶段介入,用招投标法规拆掉"程序违法"的根基,论证本案本质是工程款拖欠的民事纠纷。最终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当事人无罪释放。
导语
经手6000余万元工程的项目经理,工程已验收合格,却被发包方以"招标程序违法"为由推动刑事立案,从讨薪的债权人一夜变成嫌疑人。旷真刑事团队在审查逮捕的关键阶段介入,用招投标法规拆掉"程序违法"的根基,论证本案本质是工程款拖欠的民事纠纷。最终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当事人无罪释放。
案情简介
当事人系某大型建筑央企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负责经手总价款6000余万元的重大工程项目,施工完毕后已通过全部验收流程。后续工程承包方因发包方长期拖欠工程款,通过民事诉讼追索欠款;发包方却以分包招标程序违法为由,推动法院将纠纷移送公安立案侦查,当事人被卷入刑事程序——民事官司没打完,刑事追责又压上来,职业前途一夜悬空。
办案经过
难点1:6000万工程标的,怎么防止被"拔高"成刑事案件?
涉案标的高达6000余万元,办案机关易把正常履约、招投标争议升格为刑事犯罪。旷真律师从招投标法律边界入手:法律仅强制建设单位对外总承包发包履行招标程序,未规定总承包项下分包工程必须强制招标。案涉工程属合规分包,可依法直接发包——发包方拿分包环节套强制招标条文,用错了法条,"程序违法"的帽子从根上掉了。
难点2:程序瑕疵容易被推定刑事违法,怎么用证据守住"合规"底线?
律师全面提交工程验收报告、施工资料、履约凭证,证实项目已全部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工程质量与履约流程合法合规,不存在虚假施工、违规操作、谋取非法利益等刑事违法情形。程序瑕疵与管理问题,与构不构成犯罪是两码事——证据越齐全,越说明这是把活干出来的纠纷,不是算计出来的犯罪。
难点3:发包方要的就是"用刑事程序压民事账",怎么把追责挡在逮捕前?
本案本质是发包方拖欠工程款引发的民事合同纠纷,发包方却借刑事程序施压;一旦批捕,当事人不仅面临牢狱之灾,职业终身、从业资质与行业口碑都将毁于一旦。律师紧扣刑事证据标准:全案无证据证实当事人存在主观犯罪故意、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刑事危害后果,达不到"证据确实、充分"的定罪标准——整套辩护意见在审查逮捕阶段完整提交。
案件结果
检察机关完全采纳旷真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
1. 不予批准逮捕:认定本案属民事工程款纠纷、刑事立案依据不足,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当事人构成刑事犯罪;
2. 无罪释放:当事人依法解除羁押,彻底剥离全部刑事风险;
3. 职业保全:人身自由、职业资质与行业口碑完整保住,实现刑民交叉案件的最优辩护效果。
旷真辩说
辩护感悟:刑民交叉的案子,第一仗不是打证据,是打"性质"——先把民事纠纷从刑事程序里摘出来,后面才有辩护可言。
案件洞察:6000万的工程款纠纷,本质是一张没结清的账单——讨债的人不该变成被告,这是刑民边界最基本的分寸。
在"批捕"这道闸门落下之前,旷真律师用一份法律意见守住了央企项目经理的人生——批捕一旦落下,取保、不起诉、无罪辩护的后续出口都会连带收窄。
